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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师资调配及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

  • 2021-04-29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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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教人20214

 

各中小学、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相关幼儿园,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均衡配置,规范做好教师流动、师资补充以及新招聘教师分配等工作,现对2021年我市教师调配及相关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聘(考)流动

城区学校(含广汇小学、经开区实验小学)因事业发展造成的结构性师资缺额,优先在城区学校之间调剂解决,不足部分原则上面向乡村学校招聘,仍有不足者以新教师补充。面向乡村学校招聘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教师向城区学校流动的管理办法(暂行)》(宜教发〔201761号)精神执行。

1.核定并公布招聘计划。64前,市局核定2021年城区学校面向乡村教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数于610日前,在“宜教云公布。

2.拟制并公布招聘公告。按照核定的计划数,由市局统一拟制面向乡村学校教师招聘的公告,并于610公开发布

3.递交书面申请。符合城区学校招聘条件且具有应聘意愿的乡村学校教师,于616日前向所在乡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宜兴市城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及审核表》(见附件1),并将表格与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递交学校审核。

4.学校审核。乡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后,根据校本评分标准进行逐条打分、排序;同时将教师的考核成绩于621左右完成校内公示(不少于3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作出是否同意其参与应聘的结论,并报镇(街道、园区)同意。特别注意:一是对同一学校及同学校同学科当年度申请应聘进城区学校的教师实行限额控制。同一所学校教师当年度申请应聘进城区学校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在编在册教师总数的4%(去尾数,组织调动的学校校级领导不受此限);同一所学校同学科教师申请应聘进城区学校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人。二是乡村学校有临时代课教师的学科,原则上该学科教师不得参与城区学校应聘。三是具有进城应聘意愿的教师,必须通过属地镇(街道、园区)党委、政府同意。

5.网络报名。经乡村学校及所在镇(街道、园区)同意,拟参与城区学校应聘的教师,根据对应条件和城区学校学科岗位计划指标,在6228:0016:30之间,完成网络报名工作(报名网址:http://www.yxjyxx.net:1180/jyrc/public,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者,视为主动放弃应聘)。每位应聘者,所申报岗位应与网络报名岗位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6.材料申报。一是报名成功且所在学校及镇(街道、园区)同意其申报的教师,以校为单位623日(周,将考核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含《审批表》)报教育局人事科202室,经现场验证后,复印件留存,原件由学校带回;二是各乡村校将本校《拟参与城区学校招聘教师花名册》(附件2)及《宜兴市乡村学校教师向城区学校流动材料考核参照评分表》(含公示材料)623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7.公布名单。市局汇总各校申报情况及网络报名情况,经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应聘教师名单于625日(周)在“宜教云”网公布。

8.考核与考试。市局将组织专家,于630日左右完成招聘的考核与考试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9.自主选岗同一岗位总成绩,根据由高到低的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设定的城区学校岗位内,按照排名先后,进行自主选岗

10.结果公示。参与应聘教师的材料考核成绩、考试(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选岗情况,71日左右,在“宜教云”网予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列入当年度对应城区学校适岗聘用直聘对象,并于720前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经开区实验小学、丁山实验小学东校区(东坡实验小学)师资,经市局核准计划后,分别相应镇(街道园区)政府的领导与监督下,对应学面向系统内发布公告并组织招聘,招聘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批。

二、调流动

1.商调办法。一是商调流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系统内教师流动工作的意见(试行)》(宜教人〔20158号)精神执行二是实行师资预审,严禁向无刚性学科需求的学校流动,严控普通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向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或局直属事业单位流动。三是城区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的流动,流出学校原则上不予补充同学科教师。

2.时间安排。616日前,符合条件且有流动意愿的教师,填写《宜兴市中小学教师商调流动申请表》(附件4),并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623日前,以原学校为单位将盖章后(含双方学校及镇、街道、园区)的《宜兴市中小学教师商调流动申请表》报教育局人事科。630左右,确定流动名单,列入当年度流入学校适岗聘用直聘对象,并于720前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3.外市调入。外系统及市外教职工调进,按《关于市外在编教师调入我市教育系统工作的意见》精神实施。

三、适岗聘用

学校(单位要全面、扎实、有效推进适岗聘用工作要以此为抓手进一步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健全并不断优化适岗聘用校本规则,并将聘用结果与职称评审、岗位晋级、奖励性绩效考核分配等相挂钩具体时间节点如下:75日前,完成校内聘用(含直聘、缓聘);820日前,完成二次跨校聘用。具体聘用办法另行发文。

四、新教师选岗

1选岗对象。根据《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面向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锡人社事招公告核(2020)57号)、《2021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公告》(锡人社事招公告核〔2021〕6号)、《2021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公告》(锡人社事招公告核〔2021〕7号)、《2021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师范男生公告》(锡人社事招公告核〔2021〕8号(以下简称“公告”)以及《宜兴市乡村学校定向师范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宜教人(2020)10号)精神,经招考(含乡村定向师范生)被我市录用的新教师。

2.岗位设定。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职业学校招聘的新教师按“公告”要求设定岗位。义务教育学校新招录教师岗位根据学校编制许可和学科需求设定(原则上超编学校不予补充新教师,因学科结构性缺编确需补充的学科,需结合周课时标准,详细陈述原由并报人事科审批)。幼儿园新招录教师岗位根据城区和农村公办幼儿园事业发展和师资需求设定。

3.岗位选定原则上以自主选择的方式进行。1公告设定到具体学校的,按《公告》设定的岗位,直接选择到相应学校;《公告》未设定具体岗位的,同一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次序,遵循排名在前优先选择的原则,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确定录用学校。(2)专科学历或仅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不能填报初中及以上学校;持有初中教师资格证者不能填报高中与中职学校。(3)在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工作的在岗非编幼儿教师招录为公办教师的,由局根据“集体办园优先,就近属地为主”的原则安排;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岗非编幼儿教师招录为公办教师的,工作单位保持不变,人事关系挂靠在幼儿园所在地小学;独立建制幼儿园(含集体办幼儿园)在岗非编幼儿教师招录为公办教师的,工作单位保持不变。(4乡村定向师范生不得选择到城区学校;免费男幼师一律选择乡村独立建制幼儿园或(街道、园区)办集体幼儿园,若选岗集体办幼儿园的,人事关系挂靠在所在地小学。

4.相关规定。12021年新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按《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宜人社﹝201460号)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2)继续实行新教师乡村学校顶岗赴城区学校带培制度。选岗城区(郊)学校的新教师,年内至少要有两年安排到农村学校顶岗锻炼;选岗乡村学校的新教师,年内应有两年安排到城区学校带培。3)实行新教师在初次选岗的学校工作满三年允许在农村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或城区向农村学校)流动,满五年允许农村向城区(郊)学校(或城区学校之间)流动的规定。(42017年起,新招聘的教师在我市服务必须满周年(含)以上可向市(县)外流动。

五、轮岗交流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育集团内交流轮岗、带培轮岗、单向轮岗等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发文。各校应将上述流动人员名单于8月15日前,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规范管理

1.规范专技岗位管理。一是城区学校向乡村学校流动、中心镇学校向非中心镇学校流动、镇区学校向非镇区学校流动、高学段学校向低学段学校流动、超岗学校向缺岗学校流动、集团总校向集团分校流动、非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幼儿园)向义务教育学校流动,为正向流动;其余流动(含乡村学校向城区学校)均为非正向流动。正向流动的教师,在同一聘期内,原则上专技岗位可带岗流动。向非严控学段(单位)流动的非正向流动教师,专技岗位等级降低至同层级最低岗;向严控学段(单位)流动的教师,专技岗位等级降低至第十二级岗位

2规范请假管理各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请假制度的通知》(宜教发〔201556号)精神,切实加强病假、事假、产假(按省相关规定执行),特别是长病假人员的管理;对相应人员,要刚性执行相关待遇政策,市局将加大常态监督力度对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部门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病退或退职。针对二孩政策的实施,各校要由工会牵头出台校内有计划生育关怀制度,按照“首孩优先、年龄优先、申报在前优先”等原则,有计划安排年度女教职工生育数比例,经教代会通过后切实实行申报审批制度。

3.规范教辅工勤及返岗人员管理。各校应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中学与小学分别不超过15%、10%。要按照《转发〈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的通知〉的通知》(宜办通〔2014106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进人、在编不在岗人员和党政机关借用人员清理规范的实施意见》(宜办发〔201440号)及《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离岗创收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财预〔20152号、宜教发〔201525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巡察“回头看”整改要求,切实加强对原离岗创收返岗人员的自查自纠和管理工作

4.规范行政及结构性超编人员管理。各校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选拔聘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宜教人〔2019〕6号)精神,精心选聘中层干部,行政领导必须以身作则,深入课堂一线,按规定担任一定量的课堂教学任务。对超编而学科结构矛盾突出的学校,要立足自身实际,通过内部换岗、转岗以及鼓励教师“一专多能、一专多岗”的方式,着力解决学科结构性矛盾。

5.规范女性副高退休年龄管理。各校要按照《关于我市教育系统具有高级职称的在编在岗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等问题的管理规定(暂行)》(宜教发〔201722号)精神,充分关心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着力发挥其骨干示范作用,切实提升用人效益。具有55周岁退休意愿的女性副高,自50周岁起可提交提前退休申请,自接到申请之日起,该类人员在轮岗交流、专技岗位晋级等方面,享有“离退休不足5周年”的相关政策。

6.加强师资补充审核管理。原则上提出师资补充的学校,教师周课时量必须基本达到满负荷工作标准。各校紧扣编制标准、周课时量建议标准,在详细测算本校教师数量的基础上,确需补充师资的,应填写“2021**学校春季课职务安排表”(附件5)与“2021**学校师资补充审核表”(附件6),并于521日之前向市局提出补充申请。市局将根据相关数据与标准,审核确定是否同意补充。

7.规范编外用工管理。各校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编外用工人员管理的通知》(宜教发〔201636号)精神,严格控制编外人员的使用,逐步实现编外用工数向核准数接近,形成“从严用工、按需使用、人员精减、动态管理”的新机制。同时要在核定的编外用工指标数范围内,按照岗位分类、专兼结合、一人多岗的原则,合理配备,精简压缩编外用工人员。确需新增编外用工人员的直属学校(幼儿园),将计划数于621日前报教育局审批同意、人社局备案后,由市局统一组织招聘。

8.规范幼教师资管理。一是严禁公办幼儿教师借用到小学任教。目前借用到小学任教的公办幼儿教师,根据其入编时的学段身份,以3年为期,到2024年全部清理到位。二是鉴于我市目前学前教育师资现状,2021年该学段教师暂一律不予调动(确因工作需要的校级领导组织调动除外)。

工作要求

1.任何学校(单位)未经教育局同意不得擅自借用其他学校教师。

2.申请流动的教师要按照本调配工作意见精神,通过正常途径,办理相关手续。由申请人本人向学校提出流动申请,并以校为单位将符合流动条件的教师名单及相关书面材料统一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3.在申请调动和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本人要在流动申请表中如实填写调动理由及相关信息,严禁通过中间人参与调动事宜,不得托人打招呼、写条子,更不得请客送礼,以免干扰正常工作秩序。

4.一旦发现在调动过程中(含城区学校面向乡村学校教师招聘)有违规行为的,将严肃查处,并立即停止办理调动手续;如果已办理调动手续的,将退回原学校,按缓聘对象处理,并在三年内不得办理调动。

本意见主动公开希各校(单位)及时领会并全面把握师资调配政策,以教职工大会、校园网页发布等形式,将本意见及时传达到全体教职工,并遵照执行。涉及的时间节点均为预设时间,具体时间根据工作情况可作适度调整。本意见由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1.宜兴市城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及审核表;附件1:宜兴市城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及审核表.docx

2.拟参与城区学校招聘教师花名册;附件2:拟参与城区学校招聘教师花名册.docx

3.城区学校招聘教师成绩汇总名册;附件3:城区学校招聘教师成绩汇总名册.docx

4.宜兴市中小学教师商调流动申请表;附件4:宜兴市中小学教师商调流动申请表.docx

5.2021**学校春季课职务安排表;附件5:2021年××学校春季课职务安排表.xlsx

6.2021**学校师资补充审核表附件6:2021年××学校师资补充审核表.xlsx


 

 

宜兴市教育局

                                  202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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