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有序做好 2021年和桥中心幼儿园招生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方便就近、维护公平”的原则,特制订本招生方案。
现将具体招生方案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属于本镇服务区内的幼儿。
二、招生时间
1.6月19日:上午8:00—10:30,家长来园上交户口簿房产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不要带小孩)。
2.6月21日至25日:幼儿园、镇文教办核查各幼儿的资料。
3.6月26日:上午8:00—10:30,第一批次幼儿家长带好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现场校审报名。
4.6月30日:公布第二批次幼儿招生办法及时间。
三、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
适龄幼儿家庭应具有和桥镇服务区正式户籍,适龄幼儿户口应随父母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屋产权证两者相符。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幼儿可按正常入园办理:
1.适龄幼儿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服务区,父母中另一方为非服务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者、在外地工作者。
2.父母离异,适龄幼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
3.适龄幼儿为孤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
4.父母双方均为非服务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长期支援边疆建设者,适龄幼儿为服务区户口,或住房在服务区。
5.适龄幼儿随父母在直系上一辈处落户,且无户口迁移史。
6.若父母与直系上一辈共有房产,原则上幼儿父母房产所占份额不低于 30%。
另外,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也可按正常入园办理。一是和桥镇集体户口子女入园,根据其实际常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园;二是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入园,凭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按就近入学原则,由镇文教办安排入园。
第二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预约登记,经公开方式确认后入园。
1.适龄幼儿家庭(或父母一方)拥有服务区房产。
2.适龄幼儿家庭拥有服务区户籍。
3.幼儿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服务区与直系上一辈共有房产。
4.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父母在服务区稳定租住两年以上。
(2)父母与服务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其子女符合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
(4)父母按规定在本镇持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2020年 6 月 30 日前参加社会保险,且持续缴纳)。
四、招生办法
幼儿园招生分两个批次,在第一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再进行第二批次的招生。
幼儿园在报名前 10 天张贴招生公告。
五、报名须知
1.幼儿登记报名时需统一提交家庭户口簿、房产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如房产证暂未办理到位,可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同时,幼儿入园报名时应当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户口簿,以及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体检健康证明等(外地户口则还需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计划生育证明、本镇社保缴纳证明等证件的原件)。2021年 1 月 1 日起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尚未交付的期房不作为服务区房产依据进行入园登记。
2.幼儿园工作人员在校审现场必须将原件和复印件认真核对并签字。原件由家长当场带回,复印件将存入幼儿学籍档案。
3.家长必须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园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4.报名时递交的户口簿、房产证等有效资料的截止时间为 6月19日上午十点半。
六、服务区范围
劳动社区、兴业社区、永兴社区(永兴村)、生建社区、新城社区、同里村、北庄村、湖滨村、大生村。
本招生方案解释权归和桥镇文教办所有。
和桥镇文化和教育办公室
202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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