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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城南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2022年秋季小班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6-01 12:18 发布单位: 宜兴市城南实验小学附 浏览量: 3448 【公开】

根据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和《2022年宜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园2022年秋季小班招生实行服务区内分批招生办法,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文峰社区、谢桥新村、龙背山庄、南郊花园、东山社区(东山社区为我园与进修幼儿园的共同服务区)

三、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形式:

启用宜兴市招生入学信息平台,采用“网上登记+现场报名” 的形式进行招生。(宜兴市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入口及具体操作指南请关注“宜兴教育”微信公众号)

(二)时间安排:

1.6月6日——6月20日,网上报名平台开放,符合第一批次条件的幼儿,由家长进行网上填报信息。(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2.6月20日——6月24日,网上报名平台关闭,幼儿园初审网上报名信息。

3.6月25日上午,第一批次幼儿家长到幼儿园提交材料,现场校对审核。

4.6月25日下午,第二批次幼儿登记。

5.6月29日,公布第二批次招生办法及时间。

四、现场递交证件及材料:

本地幼儿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簿。2.房产证(如房产证暂未办理到位,可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父母身份证。4.幼儿出生证。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簿。2.幼儿出生证。3.父母身份证。4.居住证(两年以上)。5.服务区两年以上租房协议(或房产证)。6.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7.持续缴纳本市社保一年以上证明(2021.6.30前参加社保)。

五、相关说明:

1.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由家长签字,按序装订。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园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2.新生入园条件(指获得正式户籍或房产证明)应为2022年6月25日之前办理到位的。报名时递交的户口簿、房产证等有效证件的截止时间为6月25日。

3.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作为入园条件,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交付的期房不作为入园条件。

4.符合第一批次条件,但系统信息填报不成功的,可以带相关材料于6月25日至幼儿园现场登记验审信息。

5.在本幼儿园学额允许的前提下,进行第二批次招生,严格对照《2022年宜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文件要求进行第二批次幼儿登记和材料审核。如登记人数超出空余学额数,则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若第一批次学额已满,则不进行第二批次登记。

六、温馨提示:

现场核对信息无需幼儿到场,根据宜兴市疫情防控要求,请家长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疫情常态化防控,家长全程戴好口罩,在进校门前配合做好扫门铃码、查行程码和体温测量工作,双码符合健康管理要求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入园,如体温异常,请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作进一步的检测。

2.每个家庭只来一位监护人严格按照通知时间段办理现场审核、登记手续。

3.提交一份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需本人亲笔签名。

 图片1.png

扫码下载 “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 ”

4.所提供的现场校对审核复印材料,家长可提前签好字或自带黑色水笔。

5.请截图保存网上的报名单号,用于现场审核。

6.6月25日现场审核时间:第一批次上午8:00——11:00;第二批次下午12:30——3:30。

若有不清楚事项,请咨询宜兴市城南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咨询电话:87979501。

 

宜兴市城南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2022年5月31日

附:招生批次

1、第一批次条件:

适龄幼儿家庭应具有服务区正式户籍,适龄幼儿户口应随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屋产权证两者相符。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幼儿,可按正常入园办理:

1.父母离异,适龄幼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

2.适龄幼儿为孤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

3.父母双方均为非服务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长期支援边疆建设者,适龄幼儿为服务区户口,或住房在服务区。

4.适龄幼儿随父母在直系上一辈处落户,且无户口迁移史。(幼儿父母在城区无其他住宅房性质的房产)

5.若父母与直系上一辈共有房产,原则上幼儿父母房产所占份额不低于30%。

6.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父母在服务区稳定租住两年以上。

2)父母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其子女符合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

4)父母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2021年6月30日前参加社会保险,且持续缴纳)。

另外,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也可按正常入园办理。一是宜城街道集体户口子女入园,根据其实际常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常住地服务区幼儿园入园;二是城市重点工程项目被拆迁户子女入园,凭拆迁安置相关手续,自主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服务区的幼儿园入园;三是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入园,凭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陶都英才卡》,按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局安排到相应的优质公办幼儿园。

2、第二批次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登记,经公开方式确认后入园。

1.适龄幼儿家庭(或父母一方)拥有服务区房产。

2.适龄幼儿家庭拥有服务区户籍。

3.幼儿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服务区与直系上一辈共有房产。

4.服务区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取得居住证一年以上,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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