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城东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小班招生公告
各位家长:
为深入贯彻宜兴市教育局《2021年宜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招生工作,现就幼儿园2021年秋招生方案予以公告。
一、招生对象:
根据宜兴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今年小班招生对象为: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2、招生范围:
城东社区含钱墅人家、王婆村、新源城市花园、景湖人家(庆源大道以南、唐芳路以西)
3、报名办法:
具有本服务区内户籍,幼儿户口应随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屋产权证两者相符的小班适龄幼儿请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6月4日-6月8日 家长扫码下载最下方的附件“小班新生登记表”,将登记表上所有信息详实填写完整后再用A4纸打印(请勿手写、请勿随意更改登记表格式),并附佐证材料复印件有序装订好交到宜兴市城东实验幼儿园保安室。
2.6月10日—6月22日:网上报名平台开放,由家长正确填报幼儿报名信息。(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6月23日—6月25日:幼儿园进行初审,并采用手机短信通知通过初审的幼儿家长。
4.6月26日8:00—16:00:通过初审的幼儿家长,在规定时间段内凭手机短信、出示网络报名序号,来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报名登记。
(1)现场审核条件:
适龄幼儿家庭应具有服务区正式户籍,适龄幼儿户口应随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屋产权证两者相符。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幼儿,可按正常入园办理:
①父母离异,适龄幼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
②适龄幼儿为孤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
③父母双方均为非服务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长期支援边疆建设者,适龄幼儿为服务区户口,或住房在服务区。
④适龄幼儿随父母在直系上一辈处落户,且无户口迁移史。
⑤若父母与直系上一辈共有房产,原则上幼儿父母房产所占份额不低于30%。
⑥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a父母在服务区稳定租住两年以上。
b父母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c其子女符合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
d父母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2020年6月30日前参加社会保险,且持续缴纳)。
另外,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也可按正常入园办理。一是宜城街道集体户口子女入园,根据其实际常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常住地服务区幼儿园入园;二是城市重点工程项目被拆迁户子女入园,凭拆迁安置相关手续,自主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服务区的幼儿园入园;三是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子 女入园,凭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按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局安排到相应的优质公办幼儿园。
(2) 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幼儿及父母户籍所在地户口簿、房产证、幼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原件。
(3)现场审核地点:
宜兴市城东实验幼儿园一楼大厅
四、相关说明:
1.新生入园条件(指获得正式户籍或房产证明)应为 2021年6月26日之前办理到位的。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作为入园条件。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交付的期房不作为入园条件。
2.宜兴市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入口及具体操作指南在“宜兴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发布。
3.符合招生条件,但系统信息填报不成功的可以带齐相关材料于 6 月 26 日至幼儿园现场登记验审信息。
五、温馨提示:
1.家长所有网上填报的信息、提供现场校验的资料均需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后果自负。
2.因疫情防控需要,请每户一个家长(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在规定时间内来园现场审核,并戴好口罩、出示锡康码、配合测量体温,不带孩子来园。
若有不清楚事项,请咨询宜兴市城东实验幼儿园。
联系电话:80762050 80762091 联系人:王老师 吕老师
附件:新生登记表
宜兴市城东实验幼儿园
2021.6.3
宜兴市城东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新生登记表
编号: 所在小区:
幼儿基本信息 | ||||||||||
幼儿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号码 |
| |||
民族 |
| 是否二胎 | 是( ) 否( ) | |||||||
户籍所在地 | 省 市 区(县)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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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信息 | 幼儿身体状况 | |||||||||
父亲姓名 |
| 母亲姓名 |
| 有无先天性疾病:无( )有( ) | ||||||
身份证号码 |
| 身份证号码 |
| 有无身体过敏:无( )有( ) | ||||||
学 历 |
| 学 历 |
| 有无其他禁忌:无( )有( ) | ||||||
工作单位 |
| 工作单位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联系方式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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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
房产证持有人: 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 ) 其他( ) | ||||||||||
房产证地址: | ||||||||||
承 诺 书 | 1.保证所有填报信息都是真实有效的,如果发现虚假伪造现象,后果自负。 2.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服从园方安排、班级安排、教师安排,尽力配合支持幼儿园的一切工作。 3.父母双方的联系方式一定保持畅通,以便家园及时沟通。 承诺人(手签): | |||||||||
备 注 | 1.填表说明:除父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按实际填写外,其余信息与房产证、户口簿一致。 2.复印要求:户口簿第一页带有“江苏省公安厅户口专用章”的必须复印,然后把家庭成员一一复印,尽量放在一张纸上;父母身份证要正反复印在一张纸上。 3.装订资料要求:小班新生登记表、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幼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四证复印件按序装订好,外来务工人员按八证复印件装订。 4.在每张复印件的右下角签上家长的名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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