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悲鸿实验小学
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尊敬的适龄幼儿家长:
我校定于2021年7月1日、2日办理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或预约登记工作。
年龄: 2015年9月1日前出生的幼儿(不含9月1日)。
第一批次:直接报名入学
时间:7月1日上午8时—11时,下午1时30分—4时。
报名对象:①幼儿家庭户籍在本校施教区范围;②房产在本校施教区范围且在本施教区就读幼儿园。具体如下:
1、幼儿家庭户籍在本校施教区范围的,请携带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大班幼儿素质发展报告单来我校报名。
2、“房产在本校施教区范围且在本施教区就读幼儿园”中的“房产”指法定监护人(幼儿父母)房产,如是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幼儿父母对该房产所占份额不低于30%。
符合第二条要求的幼儿报名时除了携带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大班幼儿素质发展报告单外,还要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1)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无房产证的请携带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复印件。
(2)购买房产但无房产证的,请携带拆迁安置协议复印件、购房合同(须有公证处公证或律师事务所鉴证)、前四个月(2021年3、4、5、6月份)的水费和电费缴费单据原件、复印件。
第二批次:预约登记
时间:7月2日上午8时—11时,下午1时30分—4时。
第一批次招生后若有余额,则对下列对象先进行预约登记:
1、房产在本施教区但未在本施教区就读幼儿园。
“房产在本校施教区范围但未在在本施教区就读幼儿园”中的“房产”要求与第一批次中的房产要求相同。符合该条要求的幼儿预约时除了携带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大班幼儿素质发展报告单外,还要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⑴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无房产证的请携带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复印件。
⑵购买房产但无房产证的,请携带拆迁安置协议复印件、购房合同(须有公证处公证或律师事务所鉴证)、前四个月(2021年3、4、5、6月份)的水费和电费缴费单据原件、复印件。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预约登记的幼儿除了带好大班幼儿素质发展报告单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⑴、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1年以上)原件、复印件以及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复印件。
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本施教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1年以上)原件、复印件和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需从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连续6个月,没有中断,补缴无效);如果父母为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在2021年1月1日前注册,不含1月1日,并仍在有效期内)的原件、复印件。
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外来流动人员婚育证明)。
其他说明:
1、请家长仔细对照,明确你的孩子报名的批次。
2、所需材料必须齐全,缺一不可。原件与复印件请提前准备。报名或预约登记时只允许1名监护人随带适龄幼儿进入学校。
3、第一批次报名时间7月1日,第二批次预约登记时间7月2日。逾期不候。
4、第二批次预约登记的适龄幼儿请务必于7月6日于学校门口查看学校通告,学校同意入学的立即进校办理正式报名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谢谢合作!
宜兴市悲鸿实验小学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