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悲鸿实验小学

菁菁校园学校公告

2021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1 15:46 栏目:学校公告 发布单位:宜兴市悲鸿实验小学 点击量:1281 【公开】

 

宜兴市悲鸿实验小学

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尊敬的适龄幼儿家长:

我校定于202171日、2办理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或预约登记工作。

年龄: 2015年9月1日前出生的幼儿(不含9月1日)。

 

第一批次:直接报名入学

时间:71上午8时—11时,下午1时30分—4时

报名对象:①幼儿家庭户籍在本校施教区范围房产在本校施教区范围且在本施教区就读幼儿园。具体如下:

1、幼儿家庭户籍在本校施教区范围的,请携带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大班幼儿素质发展报告单来我校报名。

2、“房产在本校施教区范围且在本施教区就读幼儿园”中的“房产”指法定监护人(幼儿父母)房产,如是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幼儿父母对该房产所占份额不低于30%

符合第二条要求的幼儿报名时除了携带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大班幼儿素质发展报告单外,还要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1)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无房产证的请携带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复印件。

2购买房产但无房产证的,请携带拆迁安置协议复印件、购房合同(须有公证处公证或律师事务所鉴证)、前个月20213456月份)的水费和电费缴费单据原件、复印件。

 

第二批次:预约登记

时间7月2日上午8时—11时,下午1时30分—4时。

第一批次招生后若有余额,则对下列对象先进行预约登记:

1、房产在本施教区但未在本施教区就读幼儿园

“房产在本校施教区范围但未在在本施教区就读幼儿园”中的“房产”要求与第一批次中的房产要求相同。符合该条要求的幼儿预约除了携带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大班幼儿素质发展报告单外,还要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产证原件、复印件。无房产证的请携带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复印件。

购买房产但无房产证的,请携带拆迁安置协议复印件、购房合同(须有公证处公证或律师事务所鉴证)、前个月20213456月份)的水费和电费缴费单据原件、复印件。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预约登记的幼儿除了带好大班幼儿素质发展报告单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1年以上)原件、复印件以及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复印件。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本施教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1年以上)原件、复印件和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需从20211月至2021年6月连续6个月没有中断,补缴无效如果父母为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在2021年1月1日前注册不含1月1日,并仍在有效期内)的原件、复印件。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外来流动人员婚育证明

其他说明:

1、家长仔细对照,明确你的孩子报名的批次。

2、所需材料必须齐全,缺一不可。原件与复印件请提前准备。报名或预约登记时只允许1名监护人随带适龄幼儿进入学校。

3第一批次报名时间7月1第二批次预约登记时间7月2。逾期不候

4第二批次预约登记的适龄幼儿请务必7月6于学校门口查看学校通告,学校同意入学的立即进校办理正式报名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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