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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华小学班主任安全责任书

发布时间: 2021-04-17 15:12 发布单位: 宜兴市太华小学 浏览量: 3977 【公开】

太华小学班主任安全责任书

 

学校安全涉及千家万户,责任重大。为了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学校与班主任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责任,教育督促学生注意校内外的人身安全,杜绝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鉴定此目标责任书。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的安全工作负责,依法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具体职责如下:

1.班主任应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给学生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

2.班主任应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准在楼道上和上下楼时相互追逐、狂打,不站在楼梯口或楼梯上讲话,随时保证楼梯畅通;上下楼梯时应慢步行走,不准跑步上下楼梯。

3.班主任应教育学生在课间文明休息,不准追逐狂打,不在教学楼内从事任何体育活动。

4.经常巡视查看教室电器,门窗等,发现有一切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学生行为中存在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制止和教育。

5.如遇学生发生危险事故,不论在校内外,班主任知道后要及时想办法处理,并告知学校及学生家长协同解决。

6.学生未按时到校,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家长,了解学生情况。出现学生出走,打架等突发安全事件,班主任应及时报告德育处,并会同德育处一起进行妥善处理。

7.学生进行大扫除,班主任应到现场指挥,到现场教育学生注意安全,禁止让学生爬窗户擦教室窗户的玻璃,提醒学生注意安全。

8.班主任教师要及时了解班级及学生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以防危险事情发生。

若班级学生出现安全事件,班主任、相关教师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疏导、安排救治,处理相关事宜。若因班主任教育不当或管理不力、处理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上班时间出现安全事故、偶发事件,而班主任不到场及时处理的,按班主任失职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安全责任人和学校各执一份。

 

太华小学(盖章):             班主任(签名):

 

2020 831              20208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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